入駐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的大學生創業項目
(1)法人是畢業5年內或全日制在校大學生;
(2)具有較好潛在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獲得市級以上優秀項目或在各類創業大賽中獲得獎項的項目可優先入駐;
2、符合條件的優質人才創辦企業
(1)具有良好發展前景的優質創業項目;
(2)對大學生創業具有良好示范和帶動作用,吸納一定數量大學生就業或見習;
(3)可以實現科技成果轉化并在園區內進行科技研發。
入駐程序
1、創業團隊如實提出申請,并向園區管理辦公室提交申請材料;
2、園區管理辦公室對創業團隊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
3、創業團隊針對創業項目進行闡釋;
4、園區管理辦公室進行項目復審、終審;
5、通過終審的創業團隊在接到入駐通知后的5個工作日內與園區管理辦公室簽署入駐協議書、入駐承諾書,安全生產責任書并辦理其他相關手續;
6、創業團隊正式入園開展創業活動;
7、接受大創園日常管理、指導和監督;
8、協議期滿,辦理退園手續。